2023年,个体施工队负责人老吴(化名)与某乡镇商户林先生(化名)达成口头协议,由老吴为其新建一座两层商铺,包工包料,总价约40万元。双方约定:开工付10万,主体完工再付20万,竣工后结清尾款。
老吴组织工人进场,完成地基和一层主体结构后,多次催促林先生支付第二笔20万元。林先生却突然提出:“我资金链断了,工程先停一停。”此后既不付款,也不明确是否复工,更拒绝签署任何已完成工程的确认文件。
老吴垫付了近18万元的人工和材料费,如今工程停滞,林先生避而不见。他忧心忡忡:“活干了一半,没合同、没结算,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”
经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后确认:即使工程未完工,只要实际完成了部分施工,施工方就有权就已完工程主张相应价款,业主不得以“没干完”为由拒付全部费用。
在建设工程领域,因业主资金问题、规划变更或单方违约导致工程中途停工的情况屡见不鲜。许多施工方误以为“没干完就不能要钱”,其实这是重大误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相关精神:
合同虽未履行完毕,但已履行部分若符合质量要求,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对价;
即使合同无效(如施工方无资质),也可参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折价补偿;
若因业主原因导致停工,施工方还可主张窝工损失、材料损耗、设备租赁等合理费用。
在老吴的案例中,地基和一层主体属于关键性工程,且无质量问题,林先生作为业主已实际受益(如可继续在此基础上续建),理应支付对应价款。
针对施工方“怕停工就拿不到钱”的普遍焦虑,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:
“法律从不强求‘必须干完才能收款’。
工程价款是按量计价,不是按结果打包。你完成了30%,就该拿30%的钱——这是最基本的交易公平。”
他进一步解释,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造价进行评估,以此作为判决依据。“哪怕没有合同,只要有施工事实,就能定价;只要有定价,就能要钱。”
李荣维律师认为,老吴完全不必因工程未完工而放弃权利:“停工是业主的选择,不是你的过错。你付出的每一分成本,都应当被尊重和补偿。”
为保障自身权益,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广大施工方:
立即固定已完工程证据
对已完成部分全面拍照、录像,标注日期和部位,最好邀请第三方(如村干部、邻居)见证并签字;
立即书面通知业主
发送《停工告知函》或微信消息,写明:“因您未按约付款/通知停工,我方自X日起暂停施工,请于X日内确认已完工程量及结算事宜”,保留送达记录;
立即核算成本与损失
整理工人工资表、材料采购发票、机械租赁合同等,形成清晰的成本清单,为后续主张提供依据。
“停工不可怕,可怕的是沉默离场。”李律师强调,“及时行动,才能把‘半拉子工程’变成‘可变现债权’。”
工程建设常因各种原因中断,但施工者的汗水不会因此蒸发。法律保护的不是“完美履约”,而是“诚实劳动”。
无论工程是100%还是50%完成,只要质量合格、业主要么使用、要么受益,施工方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。这是法治社会对实干者的最基本尊重。
若您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工,却担心“没干完就拿不到钱”,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:13578084131。专业咨询,助您评估已完工程价值、规范停工程序、依法主张工程款及合理损失,让您的每一分投入都不被辜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