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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代儿子签了分房协议,结果儿子长大后说“你把我房子送人了”!法院这样判…

发表时间:2026年01月20日 阅读:2004次

家里拆迁分了四套房,父亲作为监护人,替未成年儿子在《家庭分房协议》上签字,同意“放弃”其中一套。

多年后儿子成年,怒告全家:“那套房本该是我的!”

这起真实改编案例,揭开一个扎心真相:父母当监护人,不是想怎么处分孩子财产都行!

但更意外的是——法院虽然认定父亲“做错了”,却没判协议无效。为什么?今天我们就来掰开揉碎讲清楚!


案例还原:拆迁分房,爸爸替儿子“放弃”一套,儿子成年后翻脸

老胡家因城市改造,7口人共获得4套安置房。全家人坐下来协商分配,并签署了一份《家庭房产分户协议书》。
当时,小胡(化名)尚未成年,由父亲老胡(化名)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字。协议中,小胡“名下”未分得任何房产。

多年后,小胡成年,得知自己本应享有拆迁权益,却因父亲当年签字“默认放弃”,一纸诉状将全家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该协议对自己无效

法院审理查明:

最终判决:驳回小胡诉求,协议整体有效。但同时指出——老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(如赔偿损失等,可另案主张)。


李荣维律师分析:监护人能随便替孩子“放弃财产”吗?绝对不行!

很多人以为:“我是他爸,我签字就代表他!”
大错特错!

《民法典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

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职责。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,不得处分其财产。

重点来了:“放弃权益”=“处分财产”
哪怕是为了“家庭和睦”“避免争执”,只要没有正当理由(比如用放弃的份额换取其他补偿、或用于孩子重大医疗支出等),单方面替孩子放弃拆迁、继承、征地等财产权,就是违法!

李荣维律师提醒

虽然本案协议未被撤销,但父亲的行为已构成监护失职,孩子完全可另行起诉索赔损失。


李荣维律师深耕:

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与监护合规审查
拆迁安置、征地补偿中的家庭协议风险防控
监护人越权处分行为责任追究
农村及城郊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法律服务

无论你是正在处理拆迁分房的家长,还是担心权益被代签“吞掉”的年轻人,李律师都强调:亲情不能代替法律程序,爱孩子就要守住他的“那份”


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

签一个字很容易,但毁掉孩子未来的一份保障,可能只需那一笔。
法律允许家庭内部协商,但绝不允许以“为你好”之名,行“夺你权”之实。

如果你家正面临拆迁、分家、继承等重大财产安排,涉及未成年人权益,请务必谨慎行事,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。

更多法律问题联系
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
📞 电话/微信:13578084131(微信同号)
📍 专注为西南地区及全国提供专业、审慎、有底线的家事与未成年人财产法律服务


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,原创作者:李荣维律师,授权公众普法使用,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,但请保留原创标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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