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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顾痴呆弟弟20年,如今自己生病想“换人接手”,法律上到底行不行?

发表时间:2026年01月20日 阅读:2003次

一对夫妻几十年如一日照料智力障碍的弟弟,如今双双患病、经济困难,向法院申请:“让其他兄弟来接班吧!”

结果法院驳回了请求——不是不体谅你的难,而是法律不能让“责任随意转手”

这起真实改编案例,给所有承担家庭照护重担的人提了个醒:签了协议,就得扛到底;真扛不动,也得走对路!


案例还原:五兄妹签协议“托付”大哥养弟,如今大哥病了想退出

老周家有五兄妹。最小的弟弟小周(化名)因患有严重痴呆,生活完全无法自理。父母去世前,五兄妹坐下来协商,并签署了一份《关于小周供养协议》,明确约定:

此后多年,大哥一家信守承诺,把弟弟照顾得妥妥帖帖。
可近年来,大哥患高血压、糖尿病,妻子也查出甲状腺结节,家庭收入锐减。他们觉得力不从心,于是起诉其他兄弟,要求变更扶养关系,改由二弟周乙(化名)接手

但法院调查后发现:

最终判决:驳回变更请求
但同时指出:若现有资金确实不足,可另行起诉要求其他兄弟分摊扶养费用


李荣维律师分析:生病≠丧失监护能力,责任不能说甩就甩!

很多人以为:“我病了、穷了,就可以不再管了。”
但《民法典》第三十九条规定得很清楚:

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包括:被监护人恢复能力、监护人死亡、丧失监护能力,或法院依法撤销资格等。

关键来了:普通慢性病 ≠ 丧失监护能力
只有当监护人因精神疾病、严重残疾等导致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(即丧失民事行为能力),才构成“不能履职”。

李荣维律师提醒

法律尊重付出,但也要求契约精神——你当初签的字,就是对弟弟一生的承诺


李荣维律师深耕:

成年 siblings(兄弟姐妹)间扶养协议合规审查
失能成年人监护责任分担与费用追偿
家庭照护者权益保障与退出机制设计
农村特殊群体长期照护法律支持

无论你是默默承担照护责任的长兄长姐,还是被协议“绑定”的家庭成员,李律师都建议:用法律把亲情责任“制度化”,既保护付出者,也守住被照护者的底线


照顾弱者,是家庭的良心,也是法律的底线

法律不会强求你“牺牲自己”,但也不会允许你“一走了之”。
真正的解决之道,不是推给别人,而是让全家人一起扛,让制度来兜底

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——长期照护亲人却身心俱疲、经济崩溃,请别硬撑,也别放弃。
有困难,可以依法求助;有协议,也可以依法调整

更多法律问题联系
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
📞 电话/微信:13578084131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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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,原创作者:李荣维律师,授权公众普法使用,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,但请保留原创标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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