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出了30万真金白银,每年拿点分红,怎么就成了受贿犯?”——这是许多落马干部的真实困惑。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,“合作投资”已成为新型隐蔽贿赂的重灾区。今天,职务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李荣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,为你揭示:只要“只享收益、不担风险”,哪怕有实际出资,也难逃受贿罪指控。
💼 【裁判案例】
被告人张某(化名)曾任某区镇长、党委书记、住建局局长。2003年6月,其向商人章某某(化名)控制的B公司“投资”30万元,占股15%(由章某某代持),未办理工商登记,亦未参与任何经营管理。
此后17年间(2004–2020),章某某每年春节前均以“分红”名义向张某支付现金,累计500万元(首年20万,其余每年30万)。值得注意的是:
公司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
2020年6月,章某某因行贿被查,张某慌忙退还470万元,并称:“30万本金我拿回,其余退你。”
被告人辩解:
张某及其辩护人主张:“30万是真实投资,500万是合法分红,最多属于违规经商,不应定受贿罪。”
裁判观点:
法院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,数额470万元,理由如下:
🔍 【罪名构成分析】
李律师分析,根据两高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及司法实践,合作投资型受贿的核心在于“是否承担经营风险”。
“有出资≠合法投资。若只拿钱、不干活、不担险,就是披着‘股东’外衣的受贿。”
李律师指出,本案符合受贿罪三大要件:
利用职务便利
非法收受财物
权钱对价关系
关键区分:
合法投资
受贿伪装
🔍 【取保条件分析】
李律师指出,此类案件取保难度较大,因:
唯一突破口:若能证明确有参与经营管理,或分红比例未显著高于出资比例,可争取降低刑责评价。但本案中,张某完全“躺赚”,取保希望渺茫。
🔍 【不起诉条件分析】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7条,不起诉需满足:
李律师提醒:在“感情投资”背景下,司法机关倾向于整体评价。即便单笔分红合理,若长期固定支付、与业绩无关,仍可能累计认定为受贿。本案证据确凿,不起诉空间极小。
🔍 【无罪辩护条件分析】
李律师认为,无罪辩护需从“三维体系”切入:
证据合法性维度
罪名精确性维度
程序正当性维度
关键突破口:
但李律师坦言:在“旱涝保收”+“公司亏损”+“个人支付”三重事实下,无罪辩护成功率极低,更现实策略是争取“部分金额扣除”。
🔍 【监外执行条件分析】
若被判实刑,申请监外执行需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65条:
李律师强调:受贿470万元属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通常不符合监外执行前提,除非存在法定特殊情形。
⚖️ 【相关法条】
《刑法》第385条【受贿罪】:
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
两高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2007年)第3条:
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,以合作投资名义获取“利润”,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、经营的,以受贿论处。
《公司法》第34条:
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;公司新增资本时,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。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。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103条:
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(如经商办企业、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),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🛠️ 【辩护实操】
李律师结合“三维辩护体系”提出实战策略:
切割“真实投资”部分
弱化“权钱对价”
质疑“分红性质”
政策援引
关键动作:立即申请调取B公司全部股东会决议、财务凭证、纳税申报表,构建“公司确有盈利、张某应享分红”的证据链。
🔔 【温馨提示】
李律师郑重提醒公职人员:
切勿接受“固定回报”“保底分红”类投资邀请
🧭 【作者介绍】
李荣维律师深耕公职人员合规履职顾问、领导干部合规法律顾问、单位合规法律顾问领域。执业中,致力于运用“三维辩护体系”方法论,围绕证据合法性、罪名精确性、程序正当性三大核心维度,为当事人构建系统化、实质性的有效辩护。
本文作者:李荣维律师(云南昭通巧家籍律师)
执业机构: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(派驻云南昭通)
执业证号:15301200910928412
电\话\微\信:13578084131
律师执业近20年,每年均获得国家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“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”系统认证,坚持诚信执业、规范执业。
现兼任民建昭通市委委员、监督委常务副主任、社会服务委员会主任。
曾任昭通市纪委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,曾任昭通日报社法治版编辑、记者、主持人、昭通新闻网负责人、昭通某国有传媒公司副总,曾任昭通市政法委《长安昭通》等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、昭通市委统战部法律下乡法律专家。
近二十年律师执业经验,熟悉昭通本土法律生态及办案机关流程。国内首创“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-三维-九法-二十七式”、“民事诉讼百战兵法”的实务型律师。擅长辩护帮信罪、掩隐罪、非法经营罪、故意伤害罪、盗窃罪、走私/贩卖/运输毒品犯罪、开设赌场罪、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侵占罪、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昭通常见职务犯罪。
日常承接昭通市下辖昭阳区、鲁甸县、巧家县、盐津县、大关县、永善县、绥江县、镇雄县、彝良县、威信县、水富市等全部11个县(市、区)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及非诉法律事务。
同时承接云南昆明、曲靖,四川宜宾、凉山州,贵州六盘水、毕节等地案件及国内重大疑难案件。
【提示:本文源于真实案例解读,授权公众普法使用,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,但请保留原创标识。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