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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失踪20年,女儿成年后要回“公房钥匙”,叔叔却拒交?法院:必须还!

发表时间:2026年01月20日 阅读:2003次

父亲早年离家失联,被法院宣告失踪;

女儿成年后依法成为其财产代管人,想拿回登记在父亲名下的公房凭证和钥匙,却被叔叔一口拒绝:“这房子一直是我管的!”

这场亲情与法律的拉锯战,最终法院一锤定音:谁是合法代管人,谁就说了算!


案例还原:失踪父亲名下有套房,叔叔“代管”多年不愿交出

小李(化名)的父亲李三某(化名)早在1994年就离家出走,杳无音信。
2013年,经小李申请,法院依法宣告李三某为失踪人,并指定已成年的小李为其财产代管人

此前,因城市拆迁,李三某作为安置对象,分得一套公租房,租赁户名明确登记为他本人。
但因人不在,这套房一直由小李的叔叔李某刚(化名)实际保管,包括《租用居住公房凭证》和房门钥匙。

小李成为法定代管人后,多次要求叔叔移交相关凭证和钥匙,以便履行管理职责(如办理续租、维护房屋、防止侵占等),但叔叔以“我一直替你爸看着房子”为由,拒不交付。

无奈之下,小李将叔叔告上法庭。

法院审理认为:

最终判决:李某刚必须立即交出房屋凭证及钥匙


李荣维律师分析:失踪人的房子,到底谁说了算?

很多人以为:“谁在用、谁在管,房子就归谁管。”
但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二条说得明明白白:

失踪人的财产,由其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等担任代管人;代管人有权依法管理、使用、收益,并排除他人干涉。

关键点来了:

李荣维律师提醒


李荣维律师深耕:

失踪人财产代管权确认与执行
公房、宅基地等特殊房产权益保护
家庭内部财产侵占纠纷代理
农村及城市拆迁安置权益合规管理

无论你是替失踪亲人守护家产的子女,还是遭遇亲属“霸占”资产的代管人,李律师始终坚持:程序合法、权属清晰、执行到位,不让亲情成为侵占的借口。


法律不认“习惯”,只认“权利”

叔叔或许真是一片好心,但好心不能代替法律。
房子不是谁住久就是谁的,而是谁有权管,谁就能管

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——失踪亲人的房产、存款、股权被他人控制,请别再忍让。
法院的判决书,就是你拿回权利的通行证

更多法律问题联系
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
📞 电话/微信:13578084131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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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,原创作者:李荣维律师,授权公众普法使用,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,但请保留原创标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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