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生下来,爸爸却常年不回家、不闻不问;
外公外婆看不下去,一把屎一把尿把外孙拉扯大。
可户口本上写的还是“父亲是监护人”——这公平吗?
答案来了:法律说,谁真正在养孩子,谁就该有监护权!但亲爹的抚养义务,一分都不能少!
这个真实改编案例,给所有“甩手掌柜”式父母敲响警钟!
小浩(化名)出生后不久,父亲田先生(化名)就长期离家,既不参与孩子生活,也不支付任何费用。
眼看外孙饿了没人喂、病了没人管,外公赵大爷和外婆胥阿姨(均为化名)实在不忍心,主动接回小浩,一养就是好几年——吃饭、上学、看病,全靠两位老人。
可因为法律上父亲仍是监护人,学校、医院办事总卡在“需要父亲签字”这一步。
无奈之下,老两口向法院起诉:请求撤销田先生的监护资格,由他们担任小浩的监护人。
法院调查发现:
田先生长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;
小浩的实际生活、教育、医疗均由外祖父母承担;
孩子与外祖父母感情深厚,生活环境稳定。
最终判决:
✅ 撤销田先生的监护人资格;
✅ 指定外公外婆为小浩的新监护人;
✅ 同时明确:田先生仍须依法支付抚养费!
很多人以为:“我是亲爹,监护权天经地义是我的。”
但《民法典》第三十六条早就划清底线:
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,或无法履行且拒绝委托,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,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资格。
重点来了:“不出现”“不照顾”“不花钱”=怠于履职!
哪怕你没打骂孩子,只要长期放任不管,就可能被依法“剥夺”监护权。
李荣维律师提醒:
监护权不是荣誉,而是沉甸甸的责任。法院看的是“谁在做”,而不是“谁生的”;
被撤销监护资格 ≠ 免除抚养义务!亲生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,这是法定义务;
外祖父母、祖父母等近亲属若长期实际抚养孩子,完全有权申请成为合法监护人,让孩子上学、就医不再“卡壳”。
✅ 未成年人监护资格撤销与变更代理
✅ 隔代抚养家庭权益保障与法律确权
✅ 失职父母抚养义务强制执行
✅ 农村及基层家庭儿童保护合规服务
无论你是含辛茹苦带外孙的老人,还是因配偶失联被迫独自育儿的单亲家长,李律师始终站在“实际付出者”这一边,用法律为爱正名、为责任兜底。
法律从不惩罚贫穷,但绝不纵容逃避。
你可以没钱,但不能没心;你可以难,但不能不管。
如果你正替失职亲人养育孩子,却因“名不正言不顺”处处碰壁,请别再默默硬扛——
你的付出,值得被法律看见和确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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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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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,原创作者:李荣维律师,授权公众普法使用,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,但请保留原创标识。
